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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乌涂外口生活小区(柠檬宿)" 十年烂尾案:1500多万工程款悬空背后的权责迷局
导语:一座烂尾十年的 "外口生活小区",200 名农民工的血汗钱,一份免除集体组织责任的再审判决 —— 厦门 "乌涂外口生活小区" 工程欠款案如同一块多棱镜,折射出集体土地开发中 "受益与责任割裂" 的深层病灶。当法律文书认定的欠款金额与实际施工人手中的账单相差 700 万元,当持有价值过亿房产的社区居委会宣称 "无付款义务",这场跨越十年的讨薪之战,早已超越普通经济纠纷,成为检验基层治理公平与司法公信力的试金石。
一、
亿元工程烂尾:从 "惠民项目" 到讨薪伤心地
2012 年的厦门同安区,新民街道乌涂社区居委会与厦门佳家福房地产策划管理有限公司联手推出的 "外口生活小区" 项目,曾被当地村民寄予厚望。规划中的 4 栋小高层及配套店面,总建筑面积达 25876.5㎡,造价鉴定为 3231.6 万元,开发商宣称将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难题。林志中、林进福两位实际施工人正是冲着这份 "惠民" 承诺,通过挂靠厦门市同安区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参与项目建设。他们垫资 300 万元保证金,用于前期的桩基工程及各种费用又垫付材料款 800 多万元,带领 200 多名工人日夜赶工。然而这份热忱在 2014 年 6 月戛然而止 —— 因同安区政府叫停工程及工程款拖欠,工程被迫停工。
【现场直击】 2024 年 9 月,记者在项目现场看到,主体结构虽已封顶,但外墙贴砖斑驳脱落,裸露的钢筋在雨水侵蚀下锈迹斑斑,脚手架钢管锈蚀断裂,部分地面积水深达 30 厘米。"我们垫进去的都是血汗钱,200 多个工人至今没拿到全额工资。" 林进福展示的泛黄工资表上,密密麻麻记录着工人姓名与欠薪金额,总额超过 600 万元。
工程款争议成为无解的死结。经同安法院司法鉴定,案涉工程总造价 3231.6 万元,林志中、林进福确认收到 1403 万元,尚欠 1828.6 万元。但 2024 年 12 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闽 02 民再 66 号判决却认定已付工程款 1703 万元,扣除仲裁调解书涉及的 400 万元后,仅判决佳家福公司支付 1128.6 万元。
【关键争议】 "300 万元保证金被强行算成工程款,这完全是歪曲事实!更令人费解的是,由同安三建提起的厦仲调字(2014)第 176 号调解书涉及的 400 万元,因未实际履行且同安三建已申请撤销执行,再审法院并未深入调查,却仍被强行列为已付款项。
二、再审判决惊雷:受益方为何能 "零责任"?
乌涂社区居委会在判决中的 "全身而退",成为引爆舆论的核心。法院认为,乌涂社区与佳家福公司系合作开发关系,实际施工关系仅存在于林志中、林进福与佳家福公司之间,故社区不承担付款责任。但这一认定与基本事实存在三大冲突:
合同白纸黑字的共同发包承诺
记者查阅三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现,第九条明确约定 "发包人(乌涂社区与佳家福公司)承诺支付价款",且社区作为土地提供方和建筑物最终所有权人,在(2016)闽 0212 民初 560 号判决中已被确认获得全部房产。福建伟立律师事务所柳复荣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第 791 条,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承包人有权催告。社区作为法律意义上的共同发包人,理应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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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义的明显瑕疵
厦仲调字(2014)第 176 号仲裁案申请人是同安三建,林志中、林进福并非案件当事人,且该执行案件已于 2018 年终结。"我们连仲裁当事人都不是,凭什么扣我们的钱?" 林进福提供的(2014)厦执行字第 410 号之二裁定书清晰显示,该执行案件因 "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 已终结。
三、基层治理困局:集体资产的 "特殊豁免权"
调查发现,乌涂社区在项目中扮演着多重矛盾角色:既是土地提供者,又是房产所有者,还是利益分配者,却唯独拒绝成为责任承担者。
收益与责任的严重失衡
社区通过招标对外出租烂尾楼部分区域,2023 年租金收入达两百多万元,但面对施工方的讨薪却以 "集体资产不能动" 为由拒绝支付。农民工代表陈师傅拿着社区招租公告愤怒地说:"他们一边收租,一边说没钱付工程款,哪有这样的道理?"
信访压力下的司法妥协
申诉人提供的同新办〔2022〕190 号文件显示,因社区村民上访,街道曾发函建议法院 "暂缓执行"。柳复荣律师透露,案件审理期间,社区多次组织数十名村民到法院集体旁听,再审判决书中多处出现 "鉴于维稳需要" 等表述,令人质疑司法独立性是否受到影响。
小产权房的监管黑洞
该项目曾因 "乌涂外口生活小区" 事件被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为违规小产权房,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却违规开发为商业住宅。法律专家指出,此类项目因手续不全,常导致施工方维权无门。更令人担忧的是,3700 余万元购房款部分未按协议约定汇入共管账户,资金流向成谜,监管部门却未介入调查。
四、破局之路:从检察监督到制度重构
2025 年 6 月,百余名农民工在厦门中院门前举牌维权,横幅上 "还我血汗钱,法律要公正" 的字样刺痛人心。这场持续十年的维权已引发多方关注:
检察监督的关键介入
林志中、林进福已向最高检第十检察厅提交申诉书,请求抗诉。申诉书指出,再审判决 "违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可能助长集体组织借合作开发逃债的不良风气"。目前最高检已调取全部案卷,重点审查社区责任豁免的合法性及工程款扣减的程序正义性。
人大代表的制度反思
福建省人大代表张律师表示:"本案暴露了实际施工人维权的制度性障碍,建议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集体组织作为发包方的连带责任。" 他同时呼吁将集体土地开发项目全面纳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农民工的紧急诉求
"我们不关心法律条文,只想要回养家糊口的钱。" 农民工李建国的话道出了 200 多个家庭的心声。他们的工资被拖欠长达十年,部分工人因无力支付医疗费延误治疗,子女学费欠款单堆积如山。
结语
采访结束时,林进福翻出一张泛黄的合影:2013 年,农民工们站在刚封顶的楼前笑容灿烂。"十年了,楼还在烂尾,我们的头发却白了,身体也垮了。" 阳光透过锈蚀的脚手架缝隙照在他脸上,留下斑驳的光影。这场关乎公平正义的较量,终将回答一个核心问题:当集体资产收益与农民工血汗钱发生冲突时,法律该站在哪一边?法治在线将持续追踪事件进展。
记者手记:在厦门这座以 "法治政府建设典范" 自居的城市,"柠檬宿" 案如同一面镜子,照见了基层治理中 "重收益轻责任" 的隐疾。破解困局的关键,或许在于打破集体资产的 "特殊豁免权",让 "谁受益谁担责" 的朴素法理,真正成为不可撼动的司法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