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线工程强拆鱼塘致 275 万损失 养殖户维权反被拘引争议

时间:2025-07-04 来源: 分类:社会百态 浏览:

【核心提示】

湖北大冶养殖户曹华微承包的 80 亩鱼塘因高压线塔建设遭强拆,养殖设施损毁、万尾鱼苗死亡,直接损失达 275 万元。政府在未协商补偿的情况下强制清场,其妻子因维权被行政拘留 10 日。事件暴露基层治理中 “先拆后补” 的程序乱象,引发公众对行政权力边界的关注。

一、80 亩养殖基地遭 “毁灭性” 强拆

2017 年起,曹华微在大冶市陈贵镇官堂垴村承包土地开发 12 个鱼塘,注册 “豫彬水产养殖场”,主营鳜鱼、牛蛙养殖及垂钓业务。2024 年,金上 - 湖北特高压直流工程配套线路施工启动,其中 GC025 号塔基直接建于 3-③鱼塘中央。施工方未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协商补偿,反而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由副镇长孙涛涛带队 60 余人强行清场:挖断 8 米塘埂(修复成本 2350 元)、损毁围网设施(损失 960 元),更因抽干水源导致 3-④鱼塘 9 亩水面的 22150 条鱼种(含 18500 条母本鱼)全部死亡,仅此项损失达 73.95 万元

现场视频显示,强拆队伍未履行清点登记程序,直接砸毁旋耕机、水泵等设备,砍伐树木 20 余棵,破坏总进水口、分水口等基础设施,累计造成 275.01 万元损失

。“他们连养殖十年的果树都砍了,1000 米电缆线被剪断,这是明目张胆的破坏。” 曹华微出示的影像资料中,施工人员正用挖掘机推平西瓜田。

二、程序违法:“先拆后补” 挑战法治底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需履行公告、评估、协商等法定程序。但曹华微提供的证据显示,陈贵镇政府从未委托第三方评估,仅以 “大冶市二号文” 为由拒绝协商。2025 年 1 月,曹华微两次邮寄《补偿申请》均遭拒收;4 月申请行政复议,大冶市政府 5 月 8 日受理后仍未实质解决。

更触目惊心的是谈判过程。录音记录显示,政府工作人员多次称 “去法院起诉,判多少给多少”,对曹华微提出的 “请水产专家评估” 诉求置之不理,甚至出现 “电死了赔你一命” 等威胁性言论。中国政法大学专家指出,此举违反《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 “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 的规定,构成行政不作为。

三、维权困境:妻子被拘引发 “以权压法” 质疑

2025 年 1 月,曹华微妻子杨彬因到施工现场主张权益,被警方以 “扰乱单位秩序” 为由行政拘留 10 日

。“我们只是阻止违法施工,却被当成 criminals 处理。” 曹华微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施工方报警后,民警未调查财产损失情况,直接将杨彬带离。

截至发稿,陈贵镇政府未就补偿问题出具书面答复。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信息公开答复中称 “未制作拆迁补偿方案”

,而施工方国网湖北送变电公司曾将塔基位移 175 米,但仍未避免对鱼塘核心设施的破坏

四、法律解读:三重违法凸显基层治理漏洞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分析,本案中政府行为涉嫌三重违法:

  1. 程序违法:未依法启动评估程序,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 的规定;

  2. 实体违法:补偿标准未涵盖间接损失(如牛蛙网箱弃养损失 35 万元),违反《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充分补偿” 原则;

  3. 执行违法:强拆行为无法律依据,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故意毁坏财物罪。

“当行政权力漠视公民财产权,法治公信力将面临拷问。”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洪雷指出,本案暴露出部分基层政府 “重项目轻民生” 的治理偏差,亟待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矫正。

目前,曹华微已向中央巡视组提交举报材料,并准备提起行政诉讼。这场涉及 275 万元的维权案,不仅是个体权益保卫战,更成为检验基层法治建设的试金石。本报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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